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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遛狗不拴绳最高�天�元!下月起实施

    来源:{getone name="zzc/xinwenwang"/}2026-04-18 06:24:18
    \u003c!--NO_AD_ERROR_2--\u003e\u003cP\u003e2026𻂉񀙑日开始,如果违法出售或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、遛狗不拴绳伤了人,将受到治安处罚,视情节程度可被处以最�元罚款甚至拘�日的处罚——这是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带来的变化。同时,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、放任动物恐吓他人、驱使动物伤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将“加码”。律师表示,新规通过提高处罚力度和范围,提升了动物饲养者的违法成本。\u003c/P\u003e\u003c!--PARAGRAPH_0--\u003e\u003c!--NO_AD_0--\u003e\u003cP\u003e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�条对饲养动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,一是饲养动物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�元以�元以下罚款。二是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依照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𷨭日以�日以下拘留,并�元以�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𷨭日以下拘留或�元以下罚款。\u003c/P\u003e\u003c!--PARAGRAPH_1--\u003e\u003c!--NO_AD_1--\u003e\u003cP\u003e明𻂉񀙑日,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。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律师介绍,一方面,新法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罚进行了“加码”,罚款数额从原来的最�元提高�元;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适用新�条故意伤害他人的规定,因�条处罚力度提高,所以对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罚也相应提高。\u003c/P\u003e\u003c!--PARAGRAPH_2--\u003e\u003c!--NO_AD_2--\u003e\u003cP\u003e另一方面,新增了对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,一是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出售、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;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。\u003c/P\u003e\u003c!--PARAGRAPH_3--\u003e\u003c!--NO_AD_3--\u003e\u003cP\u003e“比如,违法养烈性犬先给予警告,被警告后不改正或者伤了人,可以𷨭日以下拘留�元以下罚款的处罚。遛犬不拴绳就属于‘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’,若咬伤了人也可被处最�元的罚款。而这两种行为达到情节较重的程度,都可𷨭日以�日以下拘留。”王斌进一步解释。\u003c/P\u003e\u003c!--PARAGRAPH_4--\u003e\u003c!--NO_AD_4--\u003e\u003cP\u003e“以往,饲养烈性犬、不拴绳遛犬致他人受伤这样的情况没有纳入治安处罚范畴,只要不是故意驱使动物伤人,在伤害后果没有达到可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时,仅仅追究民事责任,这就产生了一个真空地带,不足以对动物饲养者产生威慑。”王斌律师说,新法通过提高原有违法行为的处罚的力度,拓宽违法处罚的情形,提升了动物饲养者的违法成本,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了公共安全。\u003c/P\u003e\u003cP\u003e\u003c!--IMG_0--\u003e\u003c/P\u003e\u003cP\u003e资料图\u003c/P\u003e\u003cP\u003e来源:北京日报\u003c/P\u003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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